我姐在市郊区,开了一家鲍鱼店。 位置偏僻,但生意极好。 吃过我姐做的鲍鱼的顾客,都夸我姐的鲍鱼,那叫一个绝! 可我姐每卖一次鲍鱼,就要休息三天。 我问她有钱为什么不赚? 她说这三天的时间,是用来养鲍鱼的。
等了不多时,程浩天的尸体浮现在水面,除了那张脸,他身上所有的皮肤,都已经被鲍鱼给“占据”。 这些鲍鱼就像是“藤壶”一般,看起来密密麻麻的。 我有些好奇,家里的这些鲍鱼是怎么来的? 当初我妈是怎么发现这个……
评论- 最新评论
- 精华评论